7 月新规来袭:网络身份管理与征信收费调整影响生活
发布时间:2025-06-30 10:12:04来源:
7 月伊始,一批新规正式施行,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其中《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和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备受瞩目。
网络身份认证新规保障信息安全
自 7 月 15 日起,《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由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 。其旨在实施可信数字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办法,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依托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网号是与自然人身份信息相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则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这意味着,民众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服务中,可使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
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申领网号、网证。不过,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需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 。
办法还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以及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也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 。对于接入公共服务的互联网平台,若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且应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民众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 APP 进行申领与使用,减少个人信息在相关服务管理环节的采集与留存,实现公民身份信息 “可用不可见” 。
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同样从 7 月 1 日起,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 20 元降低至 9 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 2 元降低至 1 元 。这一调整力度空前,企业信用报告查询费用降幅高达 55%,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费直接减半 。
此外,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 30 元降低至 15 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 10 元降低至 5 元 。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10 类原有优惠对象继续享受半价待遇,内贸险承保机构也首次被纳入优惠范围 。这意味着,这些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仅需 4.5 元 / 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更是低至 0.5 元 / 份 。
对个人用户而言,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终身免费。即便前往柜台查询,每年前两次完全免费,从第 3 次起每次收费由 10 元降低至 5 元,且不得收取纸张、打印等附加费用 。同时,新规还规定同一机构 30 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按 1 次收费;1 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报告也仅按 1 次计费 。本次降费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 11 亿元,有助于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尤其对业务 “笔数多、金额小” 的消费金融机构而言,能有效缓解成本压力 。
7 月实施的这些新规,无论是在网络身份信息安全保障,还是降低个人与企业征信查询成本方面,都将对民众与市场主体的生活和经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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