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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 18 名员工 40 余万元工资后,广东中山一老板竟把自己公司告上法庭 “讨薪”,法院:罚 5 万并移送公安

发布时间:2025-07-09 10:31:48来源:
伪造证据把自己的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官硬核揭穿这起骗局。涉案老板不仅因虚假诉讼被罚款 5 万元,还因未按期缴纳罚款,已被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2025 年 4 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三乡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时,承办法官罗丹薇发现了异常:广东中山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在公司拖欠 18 名员工 40 余万元工资、已停止运营的情况下,自导自演了一场 “讨薪” 闹剧!

2025 年 2 月,陈某通过公司公账向张某个人账户转账 2 万元,伪造 “2020 年 7-8 月工资” 流水;2025 年 3 月,张某先以 “厂长” 身份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2 月工资 54 万元;仲裁不予受理后,他又摇身一变成 “业务员”,提交加盖公章的虚假劳动合同和工资欠条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多次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张某仍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是业务员,拒绝撤诉,企图通过司法程序,以合法方式达到转移财产的非法目的。

法官通过调取公司股东及员工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深入调查公司成立过程及经营情况,查明关键事实:张某是公司发起人之一,参与经营管理且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实为公司 “话事人”,与公司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

在公司停止经营,并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张某为侵吞公司财产,提出虚假诉讼。其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及其员工、股东的合法权益,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扰乱正常司法秩序。

为此,法院判决驳回张某全部诉讼请求,依据民事诉讼法对其虚假诉讼行为处以 5 万元罚款。因张某未按期缴纳罚款,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并将张某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任何试图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来操纵司法程序实现非法目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承办法官罗丹薇在宣判后强调,“张某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本应诚信守法,却在公司欠薪困境中,为谋取私利,导演‘自己告自己’的闹剧,其行为是对法律和诉讼制度的公然藐视。法院对其处以顶格罚款,表明了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坚决捍卫司法秩序和诚信诉讼原则的鲜明态度与零容忍立场。”

法官进一步指出,虚假诉讼行为危害巨大,它挤占宝贵的司法资源,使真正需要法律救济的当事人(如本案中被拖欠工资的真实员工)的权益无法及时获得保障。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该类行为的甄别和惩处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法律手段,让虚假诉讼者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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